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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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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2024-02-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34-113-030012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日派員稽查,由該公司 人員陪同至現場稽查,經查現場實驗室貯有關注化學物質 一氧化鉛500公克、疊氮化鈉5公克,另查該公司於112年 11月24日收迄本府環保局112年10月25日桃環空字第1120093496 號函,要求儘速申請上述關注化學物質通知。惟該公司未 能於113年2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授權訂定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 運作管理事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