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2-10 (2022-08-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20004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2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