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3144175
管制編號: A42C1043
事業名稱: 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三九二號一二樓之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染整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0-09-11
資料日期: 2025-03-3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08
(2024-1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6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2月19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50),限期改善至113年12月26日,本局於114年1月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30-114-02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紡織業及印染整理業,本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污泥儲槽(T01-26)底部僅以塑膠布遮擋,仍有廢污水疏漏至廠內地面,未妥善收集處理。
不須改善 5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08
(2024-1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4年1月1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85)。限改日期:114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20015
事由:本局於113年12月15日10時28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紡織業,於貴公司官田廠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廠外地面水體,經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COD)檢驗值181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BOD)檢驗值55.1mg/L、標準值30mg/L)。
限2025-02-14前改善
待改善
3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1
(2024-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3-100016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本局前同意陳○○、蔡○○二位代理甲級專責人員至113年7月18日,然貴公司僅於113年7月17日新設一位甲級專責人員石○○,仍缺一位甲級專責人員,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7
(2023-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54
事由:貴公司自辦住宅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福安段992地號),領有拆除執照( (111)南工拆字第00427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2月24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23
(2020-07-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40043
事由:桃園市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廢棄物。目前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 經查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屬上述核定核准收受67家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於109年3月11日清除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有機性污泥(D-0901)32.02公噸(聯單單號:R970035310900010)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代處理,其未依規定將有機性污泥此項廢棄物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16
(2016-1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30-106-020003
事由: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0日派員督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冷卻水塔與調勻池設有管線連接;污泥好氧消化池1 ,2以軟管將上澄液抽至廢水貯槽旁水溝,再抽至廢水貯槽;廢水貯槽及污泥貯槽以軟管及硬管連接方式將廢(污)水抽至污泥濃縮設施,上述情形與貴公司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
限2017-04-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6
(2014-1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4-030004
限2015-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7
(2014-1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10053
限2015-04-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