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1893409
管制編號: A42C1677
事業名稱: 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基湖路三七號一二樓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塑膠原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0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9-13
(2020-11-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9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公司頭份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8)異味污染物採樣,查現場污染源硬化爐E005、切邊E006、包裝機E022皆操作中,惟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11)壓降監測儀錶故障,未有監測數值,未依許可核定範圍操作。
限2021-10-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0
(2020-11-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罰鍰金額計算有誤,於11年9月11簽請核准。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頭份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8)異味污染物採樣,查現場污染源硬化爐E005、切邊E006、包裝機E022皆操作中,惟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11)壓降監測儀錶故障、未有監測數值、未依許可核定範圍操作。
限2021-06-21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0
尚未繳款
2021-01-21
(2020-12-2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10013
事由:查該公司頭份廠108年11月至109年11月申報產出紀錄,109年4月份產生廢油漆、漆渣2.8871公噸,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最大月產生量(2公噸/月)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24
(2020-06-1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80022
事由:本局於稽查當日(109年6月18日)發現該公司頭份廠M01製程(玻璃纖維製造程序)排放口(P005)排放白色粒狀污染物,遂針對該公司頭份廠P005排放管道進行目測判煙作業,判煙結果不透光率為50%,且持續時間超過3分鐘以上,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6
(2017-12-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10007
事由:貴公司頭份廠從事玻璃纖維及曲面印刷等生產作業,該曲面印刷製程產生之廢水經收集後輸送至鄰廠華夏公司處理排放,與華夏公司共同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另玻璃纖維製造程序成型區及廢氣處理程序產生之廢水(液)經收集由過篩、沉澱後回收使用,惟該製程廢水未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審查核准登記,即逕行運作。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7
(2017-10-0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10007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6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頭份廠稽查,發現貴公司頭份廠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現場尚有1座污染源設備乾式球磨機及1座袋式集塵器未納入許可登載,貴公司頭份廠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7-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10
(2017-10-0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11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玻璃棉及曲面印刷作業,經查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玻璃(R-0401)堆置貯存於廠區空地,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17-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7
(2016-04-0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5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9
(2014-12-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石油化學業放流水標準第4條
文號:30-104-010033
限2015-0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