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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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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2021-01-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10-080009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8日下午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湧光里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10號)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實驗室查獲毒性化學物質「吡啶 」數量1瓶計502.48公克(含瓶身重),「四氯化碳 」數量2瓶計914.62公克(含瓶身重)、「1,4-二氧陸圜」數量1瓶計355.47公克(含瓶身重),因外觀標示模糊不明,無法判斷成分含量,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5日進行採樣並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年6月8日(110)環檢一字第1923號檢測報告,確認其毒性化學物質「吡啶 」、「四氯化碳 」成分含量大於80%W/W、「1,4-二氧陸圜」成分含量大於85%W/W,均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濃度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9-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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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2021-01-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0-080012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8日下午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湧光里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10號)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實驗室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乙醇胺」1瓶共計813.26公克(含瓶身重),因外觀標示模糊不明,無法判斷成分含量,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5日進行採樣並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年6月8日(110)環檢一字第1923號檢測報告,確認其毒性化學物質「二乙醇胺 」成分含量大於80%W/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濃度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9-17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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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2016-03-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 文號:34-105-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