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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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2024-03-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 文號:34-113-050003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3年2月關注化學物質「1,4-丁二醇」(成分濃度95-100%)運作紀錄表,於同年2月27日貯存量為173公斤,未有買入及使用紀錄,屬運作量無變動情形,惟貴公司未於113年3月10日(假日順延一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113年2月份)之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否 |
限2024-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