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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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025-04-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4-080001 事由:貴公司起造之「***店建字第*****號新建工程」為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查現場施工期間進行至連續壁工程階段,惟沉砂池未依削減計畫書清理頻率清理(至少每10日需清除1次)且清理紀錄未保存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42,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7-29 (2025-04-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4-070035 事由:貴公司起造之「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32-1地號等24筆」(建造執照:113店建字第00233號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管制編號:F05C6423),稽查時現場進行連續壁工程作業中,現場量測工地沉砂池為150cm,而沉砂池液面高度為100cm,惟最高液面距池頂高度未大於1/2沉砂池池深導致沉澱不完全致泥水流至景美溪,核屬未依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否 | 不須改善 |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7-15 (2025-04-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4-070018 事由:貴公司起造之「新北市新店區OOO**-*地號等24筆」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3店建字第*****號)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本局稽查時現場為連續壁工程階段作業,惟查現場沉砂池的設置數量與尺寸均與削減計畫內容不符(現場僅設置沉砂池A1,量測尺寸為5公尺(長)*2.6公尺(寬)*1.5公尺(高),惟連續壁施工階段應設置A1、A2、A3、A4等四座沉砂池,且沉砂池A1尺寸應為12公尺(長)*5公尺(寬)*1.5公尺(高)),核屬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
否 | 不須改善 |
59,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07 (2023-09-2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12007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捷運士林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統包工程,110建字第0208號,泥漿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07 (2023-10-2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120071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捷運士林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統包工程,110建字第0208號,泥沙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3,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15 (2023-03-0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030046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捷運士林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統包工程,110建字第0208號,泥沙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3,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8 (2022-06-11)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1-080257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工程名稱:捷運士林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安統包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208號新建工程)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5 (2022-08-0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1-080039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捷運士林站TOD轉承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統包工程,110字第0208號;泥沙污染地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5 (2022-03-1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1-040033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捷運士林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統包工程,110建字第0208號;泥漿[土]污染地面,情節重大污染) (污染程度A=5,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05 (2020-03-09)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50113 事由:本局人員於上述時間、地點,現場取締該業者工程施工未作好防治措施,導致泥沙流入路面,造成地面污染,影響環境整潔及市容觀瞻。該行為人坦承其違規行為現場出示證件製作稽查紀錄並親自於稽查紀錄表簽名,,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05 (2020-03-2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50114 事由:本局人員於上述時間、地點,現場取締該業者工程施工未作好防治措施,導致泥沙流入路面,造成地面污染,影響環境整潔及市容觀瞻。該行為人坦承其違規行為現場出示證件製作稽查紀錄並親自於稽查紀錄表簽名,錄影存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