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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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2019-04-0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9-060006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8年4月3日前往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1167,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21巷6號)稽查,經查貴公司之柴油(原物料)之管線於108年4月2日下午4時許因破損、破裂而洩漏至東大排。貴公司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河川、湖潭、水庫、池塘、灌溉渠道、各級排水路棄置其他污染物,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03 (2017-10-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02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5 (2017-08-2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文號:20-106-090010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7條及第9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7-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5 (2017-08-2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11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