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0956671
管制編號: A44097021169
事業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6-04
(2024-05-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23-113-060001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處主辦之「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中和高中站(LG08)捷6土開基地捷運設施共構工程」(管制編號:F109F4****-1)稽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 (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三)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紀錄,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22
(2024-03-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13-050010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4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02
(2024-03-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3-050002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CQ860區段標工程CQ863子施工標」(管制編號:F104F44***-*),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4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01
(2024-03-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13-050001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OO-OO-OOO(第一期工程)*****區段標工程」(管制編號:F106F4****-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2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4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30
(2023-09-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2-100008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 查獲貴單位主辦「***********(不含)~***(含)**工程及****區段標工程(管制編號:F112******-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4點: 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取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空間,記缺失10點。 4.監測錄影及記錄:攝影數量設置不足,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錶,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28
(2022-12-0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1-120011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處主辦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CQ870區段標工程」(管制編號:F106F4****-1)稽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三)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記4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6
(2021-06-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09
事由:貴機關所屬「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中和高中站(LG08)捷6土開基地捷運設施共構工程」領有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雖設有沉砂設備,惟將未完全處理沉澱之廢水流至地面水體(新店溪),核屬未依削減計畫實施者。
不須改善 3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29
(2020-07-0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100018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0點: (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土、水、泥濘),記缺失10點。 (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1
(2019-08-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8-09000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4點: (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積塵厚),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03
(2019-05-2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70003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處主辦之「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60A區段工程(道路)」(管制編號:F102F14002-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4
(2019-05-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60006
事由:貴處主辦「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CQ860區段標工程」,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5
(2019-02-2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8-040004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處主辦之「捷運新莊線CK570J區段標(1A工區)區域開發工程」(管制編號:F091F6****-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1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6
(2019-01-1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8-030002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30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3.裸露地表:營建工地羅陸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治措施之一,記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15
(2018-10-1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10011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以上缺失總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限2019-01-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5
(2018-08-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7-120001
事由:1.本局派員至該工地複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2.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10條規定。
限2018-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14
(2018-10-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7-110009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處主辦之「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60A區段工程(道路)」(管制編號:F102F1****-1)複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限2018-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17
(2018-07-0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7-080005
事由:貴處辦理之「臺北都會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60B區段標-CF661B土建設施工標(Y18車站)」(管制編號:F101F6104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鋪面鋼板未清洗),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總計達20點。
限2018-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4
(2018-06-2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3-107-070008
事由:貴單位主辦「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60A區段工程(橋樑)」(管制編號:F102F17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上方未覆蓋透明塑膠布),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記缺失4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限2018-10-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9
(2018-06-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7-070005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單位主辦之「萬大-中和-樹林(第一期工程)CQ870區段標工程」(管制編號:F106FL8002-1)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二)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記缺失10點。
限2018-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