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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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2022-04-2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11-050003 事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未設置工地標示牌[缺失點數4點]、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點數10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24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北投區中央北路桃源段四小段0159地號房屋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173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