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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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2022-05-1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13-030011 事由:1.本局於111年5月11日11時2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陳述位置發現一拆除作業,惟現場未發現有排放冷媒之情事。 2.經詢問現場工作人員,拆除屋外散熱器係頂暘空調有限公司所為,遂詢問該公司現場人員,其承認稍早拆除屋外散熱器時,逕向冷媒外洩至空氣中,依佐證影像顯示亦有排放肉眼可見之氣體。 3.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從事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污染空氣,並與業者代表確認無誤後簽名。 |
否 |
限2022-05-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