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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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7 (2018-07-03)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40-107-080037 事由:未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收受燃煤飛灰[代碼:R-1106]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未具該項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或許可)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06 (2017-09-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2 事由:(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 (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 |
否 |
限2017-10-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13 (2016-06-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5-07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