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6 (2024-11-0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文號:42-114-020002 事由: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而為環境用藥廣告。(非環境用藥業者,於蝦皮購物網站刊載「果蠅沾黏誘捕器 廚房果蠅 果蠅餌劑 捕果蠅 捕小飛蟲」涉及環境用藥效能)(環境用藥種類加權A=1,違規次數加權N=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五點經專案簽報核准減罰)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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