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08-17 (2018-08-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文號:41-107-080125 事由:貴公司未依照旗幟廣告應懸掛於道路中央分隔島之規定,於南區南門路115號對面道路旁燈桿,懸掛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嬰兒與孕媽咪用品展、寶寶運動會…),違規事實明確,依法逕行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0 (2017-02-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30042 事由:貴公司擅自將「2017高雄春季旅展暨美食伴手禮」、「高雄素食健康養生展」廣告物任意繫掛於東港鎮公告禁止設置廣告物區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