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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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2021-01-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10-080023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1日上午10時5分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化纖廠(管制編號:H4500743)稽查,查核時於化驗室之藥品櫃查獲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甲酯」1瓶數量共計136.67公克(含瓶身重),因瓶身外觀標示模糊不明,無法判斷成分含量,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進行採樣並將該樣品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年3月25日(110)環檢一字第1053號檢測報告,確認其含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甲酯」成分含量大於80%W/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制濃度10%W/W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取得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9-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