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2020-11-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120012 事由:查本局於109年11月4日13時1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之廠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廠內貯存地點廢棄物(鋁屑)未保持清潔致前述廢棄物污染地面及排溝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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