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1-09 (2022-1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2-010008 事由:吉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Q-9671車輛於111年11月17日13時48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305之一號旁,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5Q-9671車輛於111年12月28日辦理繳銷,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
否 |
限2023-0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