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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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025-01-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4-040001 事由:該公司清除車輛03-MS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03-MS於114年1月13日下午5時40分許有經過監控地點〈國3-苗栗縣通霄交流道南下出口〉,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本局人員於114年3月10日至環境部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確認前揭違規事實,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限2025-04-25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