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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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022-06-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4-04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塑膠混合物再利用業,查本局派員巡查,發現該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堆置數量約15噸,並查獲蔡○○協助貴公司代為破碎PVC等廢塑膠混合物,惟經查蔡○○並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許可相關文件,貴公司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進行再利用廢塑膠混合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31 (2022-12-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40-112-010016 事由:貴公司於111年12月5日以報單第DA/BC/11/168/Y1009號向臺中關報運出口PVC料乙批共1個貨櫃,重量25,100KGM。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2月13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10號碼頭開櫃查驗內裝物,經臺中關開啟該只貨櫃(貨櫃編號:OOCU7488705),重量25,100KGM,共1,000包塑膠袋裝之貨物,貴公司會同人員說明該1,000袋裝物料之性狀一致,查為廢塑膠碎片並明顯夾稻殼,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逕行報關出口上述廢塑膠混合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否 |
限2023-03-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