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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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2014-05-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1)未依核准水措內容部分:限期於103年8月4日前提出依核准內容運作或依實際現況提出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申請,及自稽查當日(103年5月15日)起之完整每日操作紀錄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屆期倘未檢送前述文件報請查驗或經查驗未完成改善者,本局將依法按次處罰。(2)未標示部分設施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部分:經審視 貴管理會103年6月25日檢具之改善完妥照片,廢水處理設施管線已清楚標示流體名稱及流向,核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3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3-070001 |
否 |
限2014-08-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01 (2014-05-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經審視 貴管理會103年6月25日(限期改善屆期前)檢具之改善完妥照片,廢水處理設施管線已清楚標示流體名稱及流向,核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3-07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已併案開立30-103-070001裁處書 |
否 |
限2014-06-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2014-06-05 (2014-04-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另查 貴管理會業於103年5月30日(限期改善屆期前)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惟屆時如經查驗未完成改善者,本局將依法按次處罰,爰請確實妥善處理廢(污)水。限改日期:103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3-060002 |
否 |
限2014-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09 (2013-08-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貴管理會於稽查當時已立即停止排放廢(污)水,經本局現場複查結果,核認完成改善;惟請 貴管理會未取得排放許可文件前,仍不得任意排放廢(污)水至地面水體,以免再遭受處分。限改日期:102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2-090004 |
否 |
限2013-08-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