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09-11 (2021-08-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0-090015 事由:臺端(即廣大輪胎汽車修配廠)所有車號ACE-3057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8月17日10時40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ACE-3057車輛於110年8月31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
否 |
限2021-10-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