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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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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25-06-2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70007 事由:貴公司承攬本縣「臺語文創意園區整建工程 (本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南郭段坑子內小段110之11地號))」,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14年6月25日於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9年10月至110年7月間申報資料查詢,發現該期間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有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