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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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2024-01-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30029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本局於113年1月26日9時57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放流口排出白濁廢水,本局現場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26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為2,220mg/L(標準值:30mg/L)及鎳為5.06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4-04-01前改善 待改善 |
245,000 尚未繳款 |
2023-02-03 (2022-06-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20005 事由:111年6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00-1號),督察時查貴公司未確實依許可證規定每日記錄洗滌塔(A001及A002)洗滌液pH值、流率及壓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25 (2022-06-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110017 事由:違反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1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25 (2022-06-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11-110018 事由:違反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2-09-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20 (2020-03-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8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0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09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5之2弄2之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87-00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24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量測值:107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9-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8,5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1-16 (2019-12-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9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09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07 事由: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8.6mg/L(標準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29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