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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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2024-10-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110025 事由: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泥滲出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否 |
限2024-10-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27 (2024-05-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80026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44-04號),經本局於113年5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處理單元快混池(T01-07)、pH調整池(T01-08)量測操作參數pH值記錄頻率應至少1次/日,惟貴公司每日未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13年8月19日前檢具稽查當日(113年5月21日)後廢水處理設施快混池(T01-07)、pH調整池(T01-08)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須含操作參數)送本局報請查驗,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否 |
限2024-08-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27 (2024-01-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20016 事由:本局於113年1月3日16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防鏽油及白色粉末滲出及逸散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否 |
限2024-0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22 (2021-11-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10024 事由:於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11月5日14時36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無機性污泥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泥水滲出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08 (2020-09-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產出廢水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06 事由: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1段14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震動研磨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9年9月28日14時2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金屬表面處理製程產生之廢水經過濾後貯留於貯槽及貝克桶。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03 (2020-07-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0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44-03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29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如下:貴公司中間池(T01-9)鎳測值0.078mg/L(許可操作範圍:0.001~0.022mg/L) 、鋅0.040 mg/L (許可操作範圍:0.001~0.014mg/L)及化學需氧量199 mg/L(許可操作範圍:13~139.52mg/L)。以上檢測結果超過許可操作範圍,貴公司未依許可文件登載範圍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11-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02-12 (2018-12-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64000元整,限改部分:貴公司於108年1月16日以天工字第108011601號函檢具「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將請其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8年2月1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20002 事由: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864,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6-08-22 (2016-06-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5年8月5日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5年8月2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80030 |
否 | 不須改善 |
81,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5-03-19 (2015-01-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3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5-01-09 (2014-10-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1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1 (2014-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4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1 (2014-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4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1 (2014-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4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1 (2014-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4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1 (2014-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部分:請於103年4月25日前檢送恢復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40016 |
否 |
限2014-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1 (2014-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貴公司於103年4月7日以未具文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3年4月2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40017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4-01-06 (2013-1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或補正部分:請探究違規原因、完成改善情形及確實完成改善,並於103年1月27日前檢具違規原因說明及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驗報告(須含懸浮固體檢測項目)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送達本局報請查驗,屆期若未檢送前述文件報請查驗或經查驗未完成改善,本局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1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1-11-02 (2011-08-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100011 |
否 |
限2011-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