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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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2023-08-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10006 事由:本局於112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太平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太平廠)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3-02號),現場查核時該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30進行排放管道異味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管道異味測值為174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