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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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021-12-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2-090001 事由:1.貴公司為「南美洲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李秀珍太平區合利段119.119之1地號等2筆新建工程B110LK2035-1」之開發單位,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案施工期程已於112年4月21日完工,無需限期改善。 |
否 |
限2023-04-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