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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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2023-05-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26日。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60004 事由:本局於112年5月26日23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8號旁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大里區光正段二期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0043號)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112年5月24日延長作業時間至當日22時整,惟本局於當日23時40分現場稽查,查獲貴公司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限2023-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29 (2021-11-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1-030075 事由:本局於110年11月3日20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預拌混凝土車及混凝土泵浦車)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