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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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25-02-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4-040019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缺失如下: (一)堆置區採自動灑水,現場查有2個堆置區域灑水器損壞無法使用,導致灑水範圍未涵蓋全區,違反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記缺失4點。 (二)車行路徑舖設RC、級配,惟有路面色差、級配舖設厚度不足,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記缺失4點。 (三)出入口設有自動洗車設備,惟噴水設備部分噴頭堵塞致噴水口設置間隔超過50公分、另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路面色差,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記缺失4點。 (四)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分期繳款中 |
2023-07-10 (2023-03-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2-070008 事由:查獲貴公司以加壓馬達將污泥廢水抽取至便道逕流出水門後污染大安溪,以專管、渠道、閥門調整或泵浦抽取方式使廢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繞流排放至大安溪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2,145,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
2021-08-31 (2021-05-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10年9月15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80034 事由:查獲貴公司堆置廢棄物區域貯存設施,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未有妥善維護(帆布破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1-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27 (2020-08-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因貴公司已完成補件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二、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0-04003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法令見解歧異 事由: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74-01號),屬臺中市政府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規定應每年執行周界(A000)粒狀污染物定期檢測及申報,本局109年8月19日派員前往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周界(A000)109年6月2日定期檢測報告於109年7月2日進行網路申報,惟污染源上風處之周界申報結果經本局於109年7月14日退件,截至查核當時仍未完成補件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不合法送達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08 (2019-11-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94000元整,依訴願決定書內容原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令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及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處以環境講習8小時部分訴願決定均應予以維持,請逕依本局109年6月20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065790號函附裁處書辦理。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09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洗砂廢水以地下管路,排放至大安溪水體內,經本局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294,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11-05 (2020-08-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2月11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9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110009 事由:本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和平區達觀里東崎路一段22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逸散管辦)第4條及第6條第2款、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廠內堆置區採自動灑水,惟原料堆置區及產品堆置區(0.8分石區及6分石區)灑水範圍未涵蓋全區,違反逸散管辦第4條,記缺失4點。(二)車行路徑舖設RC路面及舖設級配,惟級配舖設不足,違反逸散管辦第6條第2款,記缺失4點。(三)廠區出入口舖設RC路面,惟有路面色差,另貴公司設有自動洗車設備,然未設有自動感應設備及告示牌,違反逸散管辦第6條第3款,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0-12-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6-20 (2019-11-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40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有關裁罰訴願人新臺幣340萬2,000元罰鍰之部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收受決定書之次日起60日內另為適法之處分;其餘訴願駁回。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洗砂廢水以地下管路,排放至大安溪水體內,經本局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是 部份撤銷,部份駁回,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 |
不須改善 |
3,402,000 不須繳納 |
2020-05-15 (2019-08-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57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14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和平區東崎路一段22號從事土石加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貴公司廢棄物堆棄處產生之滲出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導致流入逕流廢水收集溝,未依照本局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許可證字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55-02號)事項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另會同現場人員於逕流廢水收集溝採驗水質結果,pH測值:9.6(限值:6至9)、懸浮固體測值:72.5(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測值:684 mg/L(限值:100 mg/L)及鎳測值:1.68mg/L(限值:1 mg/L)等四項,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經查本局前於109年4月15日中市環水字第1090039541號函文駁回貴公司辦理貯留許可文件變更及展延申請,爰此貴公司領有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許可證字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55-02號)已屆期失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另請貴公司立即停止產生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957,6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4-21 (2019-08-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09-040019 事由: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一般事業廢棄物(衍生性廢棄物)堆置、回填。 二、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貯存、處理廢棄物行為。 三、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堆置區無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另該廢棄物堆置區大量深褐色強鹼滲出水流出於水體,明顯已污染水體水質。 |
否 |
限2020-04-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30 (2017-09-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90022 事由:本局於106年9月1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每日紀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度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0 (2016-09-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5-120010 |
否 |
限2016-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0 (2016-09-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120011 |
否 |
限2016-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0 (2016-09-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120012 |
否 |
限2016-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18 (2016-09-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3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5-120008 |
否 |
限2016-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73,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5-07-09 (2015-03-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05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