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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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2023-06-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70273 事由:緣執行登革熱例行稽查作業時,於本(112)年6月20日下午14時45分許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管理之本市東區中華東路3段380巷45弄26號對面停車場,發現景觀水池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影像存證。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16 (2017-02-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61408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原處分資料不全且無法補正,按行政罰法第 27 條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 3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本案裁處權已逾時效無法重新處分簽結。11004772316 事由:臺端違規懸掛廣告看板(P350m→三民停車場)於號誌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