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2-12-18 (2012-10-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120307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正確應為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限2012-10-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4,500 不須繳納 |
2011-12-01 (2011-11-3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0-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因系統發生問題,致裁處重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