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11-08 (2023-07-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09 事由:本局遠端AI監控系統於112年7月17日發現貴公司(大里廠)有異常排放黑煙情事,復於112年7月20日派員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M1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03-00號),查核時未運作,經與現場人員確認E053燃油鍋爐於112年7月17日約13時10分發生故障(鍋爐噴油電動閥故障),導致燃燒不完全,雖後端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仍無法有效處理因故障產生之大量廢氣,致異常排放黑煙,且未有故障報備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30 (2023-05-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2-050025 事由:本局於112年5月3日15時25分查獲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38號、158號工廠廢水處理廠洗滌塔(編號A144)之實際洗滌液流率為60L/min,未符合核定操作值(100至250 L/min)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