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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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2017-09-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 文號:34-106-090004 事由:本局於106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校化*材料大樓*樓C***實驗室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胺99%W/W,該容器無標示中文名稱及警示語,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及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