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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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1 (2021-05-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1-110-090464 事由: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0年5月7日13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堆置營建廢棄物混合物,惟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逕行堆置營建廢棄物於上述地點,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10 (2017-12-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050003 事由: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限2017-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