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2242444
管制編號: B22A4276
事業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區樂英里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用水供應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7-09-11
(2016-09-1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90022
事由:該公司所屬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查發現已進行管線開挖埋設,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不須改善 1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7
(2015-08-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100003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3
(2016-08-1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污染行為已經消滅,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28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另立裁處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辦理「花壇-花秀路、明雅街等管線汰換路面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稱一級營建工程,經查上述工程於105年8月12日開工,並於105年11月1日竣工(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日為105年11月24日),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不須改善 11,000
不須繳納
2017-08-17
(2017-05-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元整,並請於106年9月22日前完成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補正,同時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80015
事由: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花壇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不須改善 10,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07
(2011-08-1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10001
限2011-08-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4
(2012-03-2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50005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02
(2013-05-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9000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0
(2014-02-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40020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4
(2014-10-0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7-080043
事由:貴公司北區工程處所屬「五股至八里送水管(二)-3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5-05-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0004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地區施作「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管線汰換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02
(2020-11-1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01
事由:貴公司所屬第一區管理處老梅淨水場原核准設置徐志吉廢污水乙級專責人員,已於109年1月12日離職,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02
(2021-07-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02
事由:本局於110年7月12日至貴公司旁八寶圳南幹線勘查,發現圳溝內殘留紅褐色污染物,當日10時15分會同貴公司人員入廠勘查,查獲貴公司淨水設施單元之氯化鐵貯存桶槽滲漏,且藥品滲流防溢槽末排水管閉水閥門故障,導致藥劑洩出逕流八寶圳水體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05
(2023-10-3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另貴公司第11區管理處鹿港營運所秀厝淨水場於112年12月12日府授環水字第1120494298號函完成註銷並重新完成核定設置專責人員,故不再另訂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文號:30-113-030004
事由:於​112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設置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離職,未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18
(2014-07-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080064
限2014-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4
(2015-03-2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10004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21
(2017-02-0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40005
事由:OO股份有限公司所屬OO淨水場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應於106年2月2日前網路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資料,惟未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2
(2017-02-0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文號:30-107-080002
事由:貴公司所屬員崠淨水場於106年2月9日方提送105年下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半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2
(2017-03-0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文號:30-107-080003
事由:貴公司所屬南坑淨水場於106年3月2日方提送105年下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半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7
(2017-05-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106年9月22日前完成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補正,同時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80016
事由: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一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7
(2017-05-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106年8月31日前完成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補正,同時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80017
事由: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二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20
(2023-05-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60034
事由:貴公司自辦「貯藥池、倉庫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山上區大新段5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439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5月3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11
(2023-08-0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00007
事由:本局於113年○○月○○日至貴事業第三區管理處竹北營業所新埔淨水場稽查,經查該場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 370001廢水處理程序之無機性污泥(D-0902) 112年8月至10月產出量分別為7.42公噸/月、100.12公噸/月、27公噸/月,已超出該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最大月產生量:4.5公噸/月之百分之十,逕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14
(2011-03-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0-040008
限2011-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2
(2019-02-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1942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08年2月28日於本市鳳山區馬祖港橋旁設置之自來水管線下方河面發現有油漆污染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有自來水管線重新油漆上色過程施作不當造成油漆滴落河面致污染環境,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14
(2019-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8-080863
事由:油漆流落水溝,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1
(2019-03-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194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新開立裁處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08年2月28日於本市鳳山區馬祖港橋旁設置之自來水管線下方河面發現有油漆污染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有自來水管線重新油漆上色過程施作不當造成油漆滴落河面致污染環境,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2-11-30
(2022-10-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110938
事由:貴公司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輪胎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3
(2015-06-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07238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陳述該土地佔用人係蔡金標所使用,積水容器為該君所使用,容器積水孳生孑孓確有其事。經本局函送蔡金標確認無誤,至今已逾10日陳述期。綜上第H201490號舉發案因舉發對象錯誤,已請撤銷,並請原告發單位詳加查證後,另為適法之舉發。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02
(2015-10-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4-120066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14
(2009-12-0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9-01026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4-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840
事由:本局於106年4月28日12時20分派員前往本市大肚區大明五街113號對面稽查,稽查當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正於台紙1號地下水井前進行抽水馬達裝設作業時,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將泥砂排入溝渠內致污染水溝,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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