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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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25-05-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60059 事由:本局於114年5月24日13時44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區○○街○○○巷○弄○號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建字第○○○○○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吊掛作業)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