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99175059
管制編號: B23097001254
事業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12-23
(2011-04-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0-120013

實體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12-12
(2011-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120001
限2011-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03
(2011-09-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100009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04
(2011-09-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100003
限2011-10-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04
(2011-09-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100004
限2011-10-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07
(2011-08-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90002
限2011-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07
(2011-08-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90003
限2011-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24
(2011-07-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0-080017
限2011-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17
(2011-05-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08
限2011-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17
(2011-05-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09
限2011-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2
(2011-03-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40007
限2011-04-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23
(2011-02-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8
限2011-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24
(2010-05-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0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9-050005
限2010-05-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24
(2010-05-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0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9-050006
限2010-05-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29
(2010-04-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0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9-040005
限2010-05-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