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6440757
管制編號: B23097001352
事業名稱: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5-03-19
(2025-02-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4-030036
事由: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新建工程從事地下3樓防水工程(使用硬化劑底漆),於乾燥過程中未設置有效收集及處理設備,逕由抽風機排放於周界外,致周界外聞有明顯異味污染物,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5
(2014-04-1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3-050010
限2014-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24
(2025-02-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本案已進入按次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30108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另於114年2月18日17時09分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本局於​114年2月19日11時18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8.3分貝(背景音量58.1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02
(2025-03-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40034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3月1日9時53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7.1分貝(背景音量58.8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2
(2020-04-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9-080002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現場從事鷹架拆架工程,因未能有效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12
(2024-02-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
文號:20-113-040012
事由:本局於113年2月21日9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承攬營建工程稽查,查獲場內挖土機進行整地作業時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致使塵土飛揚,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7條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貴公司立即派水車灑水抑制揚塵,本局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03
(2013-04-2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2-070003
不須改善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4
(2014-03-2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3-040016
限2014-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5
(2014-04-0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3-050007
限2014-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21
(2025-03-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40103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沙鹿區七賢路55之12號前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另於114年2月18日17時09分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本局於​114年3月10日11時25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7.9分貝,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29
(2025-03-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本案已進入按次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40182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3月19日11時20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7.3分貝(背景音量59.2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3
(2015-12-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5-01007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19
(2024-08-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10009
事由:查獲貴公司地下整地作業,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抽取地下泥漿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7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12
(2024-07-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10006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地下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7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0-04
(2010-09-0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099-100001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03
(2012-11-0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1-120001
限2012-12-19前改善
待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1
(2013-03-1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2-050003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7
(2013-04-3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2-060004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03
(2013-10-2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2-120004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5
(2014-06-0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3-070005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3
(2018-05-2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7-070001
事由: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北區榮濱路17號(新竹市南華段440地號等3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傅德柚舞廳拆除工程)產生噪音,經本府107年5月14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075808號函限貴公司於107年5月13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5月22日再次接獲陳情,並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現場正進行房屋拆除混凝土破碎等作業產生噪音,於9時14分現場量測噪音之均能音量78.7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管制標準均能音量72dB(A)之規定。
限2018-05-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7
(2018-05-23)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7-070004
事由: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北區榮濱路17號(新竹市南華段440地號等3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傅德柚舞廳拆除工程)產生噪音,經本府107年5月14日授環空字第1070075808號函限貴公司於107年5月13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7年5月23日再次接獲陳情,並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進行房屋拆除混凝土破碎等作業產生噪音,於11時27分現場量測噪音之均能音量80.9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管制標準均能音量72dB(A)之規定。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26
(2020-02-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9-020049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青二路85號對面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1日(星期六)15時42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0.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9年2月4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11日14時05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9.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7.9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23
(2025-03-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本案已進入按次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40145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另於114年2月18日17時09分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本局於​114年3月11日14時28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5.4分貝,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5-16
(2025-04-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50152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4月11日10時31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3.3分貝(背景音量58.0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8
(2024-07-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30
事由:查獲貴公司出土作業,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抽取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2
(2024-07-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24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工地灰白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15
(2024-06-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20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污泥砂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06
(2024-12-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30004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19日11時3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查獲場內抽取地下水施工作業,因沉澱池未能有效收集沉降泥沙導致黃泥水排棄於周界外溝渠(台中港區流域)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12月19日查獲後現場並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並立即停止排放廢水。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04
(2024-06-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03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混濁灰黑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5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3
(2024-06-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90011
事由:貴公司抽除積水,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5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04
(2024-12-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20003
事由:該公司承攬本市沙鹿區新建工程,查獲場內抽取地下水施工作業,因沉澱池未能有效收集沉降泥沙導致黃泥水排棄於周界外溝渠(台中港區流域)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4-12-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03
(2024-06-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90002
事由:查獲貴公司抽除積水,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20
(2024-06-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80020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4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12
(2024-06-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80017
事由:查獲貴公司抽除工區內積水,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05
(2024-05-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80008
事由:查獲貴公司挖地下室建構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5
(2014-04-0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3-050008
限2014-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24
(2025-02-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本案已進入按次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30107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2月18日17時09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1.2分貝(背景音量55.3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7-11
(2024-05-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70016
事由:查獲貴公司挖地下室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1-23
(2024-12-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4-010016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4日10時21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查獲貴公司尚未取得本局審核通過之「逕流廢水消減計畫」(113年12月9日送審113年12月20日審核通過)即進行排放逕流廢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09
(2021-10-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0-12001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進行建築物消防測試,測試過程產出含消防藥劑之泡沫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道路側溝並續流至鄰近滯洪池,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限2021-1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29
(2024-03-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40027
事由:查獲貴公司出土工程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11
(2024-04-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60009
事由:查獲貴公司挖土機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泥砂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24
(2024-04-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60022
事由:查獲貴公司施工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泥砂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7-08
(2024-05-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70006
事由:查獲貴公司出土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1-16
(2024-12-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1001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新建工程,查獲場內抽取地下水施工作業,產出黃泥水未經沉澱處理直接排棄於周界外溝渠(台中港區流域)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12月2日查獲後現場並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並立即停止排放廢水。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1-23
(2024-12-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10015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4日10時21分整派員前往貴公司,查獲場內抽取地下水施工作業,因沉澱池未能有效收集沉降泥沙導致黃泥水排棄於周界外溝渠(台中港區流域)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1-24
(2024-12-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10017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9日14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查獲場內抽取地下水施工作業,因沉澱池未能有效收集沉降泥沙導致黃泥水排棄於周界外溝渠(台中港區流域)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31
(2020-12-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0-080083
事由: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7
(2023-08-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90056
事由:經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30日新北環稽字第11216970731號函表示,貴事業承攬富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一般零售業等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8B7253)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於112年8月14日委託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清運,其清運聯單編號為H48B9249112000048,惟經本局於112年8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有上開聯單編號及清運紀錄,貴事業未於清運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號、廢棄物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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