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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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2020-05-18)
苗栗縣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9-110002 事由: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之規定。 查獲違規事項如下: 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 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 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 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之規定。 查獲違規事項如下: 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 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 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 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03 (2019-09-18)
苗栗縣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9-090001 事由:稽查時現場正施作西湖服務區污水設備改善工程經查該單位於108.09月開始施作現場未提供相關核備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04 (2020-05-18)
苗栗縣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文號:30-109-080002 事由: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查獲違規事項如下: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1 (2020-05-18)
苗栗縣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60004 事由:該局所管轄西湖服務區排放廢污水量已逾100CMD,屬廢棄物清理法所列公告事業,惟查尚未申請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8 (2019-09-18)
苗栗縣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03 事由:本局於108年9月18日至西湖服務區進行查察時,正施作污水設備工程,惟經查未向本局提送工程計畫書逕行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05 (2016-11-19)
臺中市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8-110013 事由:貴分局轄管之大甲彰濱段清水服務區於本市臺中市清水區吳厝里吳厝二街91號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之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32-10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分局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分局已於106年9月1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