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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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2020-09-14) *違規情節重大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2400元整,文到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2 事由: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將未經處理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14日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
否 | 不須改善 |
92,4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10-15 (2020-07-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100010 事由:查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義和段228地號作為土石暫置及轉運地點,惟該地號設置沉砂池兩座,有廢泥沙滲出、污染水溝情事,未有效收集處理或防止措施,案經本局109年7月6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限2020-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