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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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2024-07-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9月10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90021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平板印刷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82-00號),本局於113年7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 E001印刷機後方防制設備A001旋風分離器已拆除,並無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5,000 分期繳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