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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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2024-08-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13-100012 事由:經本局於113年8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慢混槽(T01-3)有設置pH計,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否 |
限2024-1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08 (2024-08-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100013 事由:經本局於113年8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規定。 |
否 |
限2024-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6 (2023-06-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80009 事由:經本局於112年6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驗放流水結果,銅檢測值4.05mg/L(限值: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23 (2020-04-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部分:貴公司於109年5月11日以茂環水字第1090511號函檢具「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9年6月18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鎳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19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6-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06 (2017-09-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6-110007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