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2014700
管制編號: B23A7938
事業名稱: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7-21
(2014-06-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7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營建業主名稱更改,註銷此裁處書及告發單號,另行開立業主為臺中市新建工程處(裁處書字號:30-109-070015)
事由:貴單位於本市西屯區(水湳機場)(西屯區上石碑段0839之0003地號等107筆、廣福段0775之0003地號等123筆、廣明段0287之0001地號等34筆)施作臺中中央公園(清翠園)第二標新建工程(新建),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7年12月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不須繳納
2020-02-07
(2019-12-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2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20001
事由: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工程(管制編號:B104B88001-1)」經本局於108年12月21日派員查核現場,發現營建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等級之規定或種類不符合及未涵蓋全工區(第6條,記4點)、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20-0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03
(2014-04-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20003
事由:貴單位於本市西屯區廣明段0287之0000地號等11筆土地施作臺中中央公園(清翠園)第一標新建工程(建築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2月1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03
(2014-1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20004
事由:貴單位於本市北屯區陳平段2309-31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臺中水湳經貿園區(大宅門)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4月19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30
(2019-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月1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2
事由: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公園景觀標(含14期全區公園簡易綠美化)-景觀(管制編號:B106B8Z172-1)」本局於108年11月14日派員查核現場,發現營建工地內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第6條,記4點)、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6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20-0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2
(2019-10-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期於108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12月0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8-110003
事由:有關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工程(管制編號:B104B88001-1)」本局於108年10月5日派員查核現場,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覆蓋實施面積未達80%;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9-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0
(2019-08-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文號:41-108-11018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108年11月20日預先開立裁處,尚未發文,惟經同年11月22日稽查發現該土地已改善完成,爰撤銷裁處。
事由:本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局經管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及散落垃圾,未依108年8月6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80090816號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08年10月30日中市環衛字第10800128834號(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8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上開土地割除後雜草仍留在原地(水溝內)未清理,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30
(2019-08-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文號:41-108-100629
事由:本局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局經管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及垃圾散落,且經108年8月19日稽查結果未依本局108年8月6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80090816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9
(2019-08-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0月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8-090002
事由: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公園景觀標(含14期全區公園簡易綠美化)-景觀(管制編號:B106B8Z172-1)」本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9-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31
(2019-04-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文號:41-108-070597
事由:本局108年6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局經管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未依本局108年4月10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80036184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22
(2019-06-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8月5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70002
事由: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工程(管制號:B104B88001-1)」本局於108年6月10日10時10分派員至旨揭工程現場稽查,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車行路徑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9-08-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17
(2019-05-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文號:41-108-070477
事由:本局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局經管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未依本局108年5月9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80048372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13
(2019-03-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5月27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50007
事由: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工程(管制編號:B104B88001-1)」本局於108年3月1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第8條,記10點)等缺失,合計1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
限2019-05-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2
(2018-09-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8-020002
事由:貴局辦理「臺中市水湳40M-11號道路與中科東向道路銜接工程(管制編號:B106B64006-1)」工程前經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車行路徑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記缺失4點,並限期於107年9月19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7年9月20日至工地現場複查,工區現場車行路徑、裸露地表,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9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8點。
限2019-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5
(2018-08-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10月28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7-100001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9日至「臺中中央公園(清翠園)第二標新建工程[原B103B6Z096-1]」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12點。
限2018-10-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1
(2018-03-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5月2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2
事由:一、依規定出示證件 二、今日稽查為複查前次107年2月21日查核缺失改善情形,現場未完成改善,缺吃共計10點,依環保署缺失記點處理原則,本案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三、陳述意見:缺失部分已改善,尚有部分改善需要改善空間,儘速改善完成,防止汙染。
限2018-05-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1
(2018-03-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5月2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3
事由:一、依規定出示稽查證 二、今日稽查為復查前次(107年2月2日)查核缺失複查,現場仍有缺失未完成改善,合計22點缺失,已違反營建工程缺失記點原則規定及空污法第23條規定,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三、陳述意見:盡速改善
限2018-05-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3
(2018-04-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40002
事由:貴局辦理「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展區景觀工程森林園區景觀基礎工程」之工程,本局於107年2月12日稽查,當日現場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9條規定並於107年3月26日處分,並限於107年4月1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7年4月12日至工地現場複查,現場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及第8條規定,依法按日連續處罰並限期立即改善。
限2018-04-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3
(2018-04-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40001
事由:貴局辦理「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后里展區景觀工程森林園區景觀基礎工程」之工程,本局於107年2月12日稽查,當日現場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9條規定並於107年3月26日處分,並限於107年4月1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7年4月12日至工地現場複查,現場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及第8條規定,依法按日連續處罰並限期立即改善。
限2018-04-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9
(2018-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4月1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7-030002
事由:一、依規定出示證件 二、今日稽查為復查前次管理辦法缺失改善情形,(發文日期:107年1月31日),現場未完成改善,仍有缺失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三、陳述意見:配合辦理 四、以下空白
限2018-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9
(2018-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4月1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7-030003
事由:一、依規定出示證件 二、今日稽查為復查前次管理辦法缺失改善情形,(發文日期:107年1月31日),現場未完成改善,仍有缺失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三、陳述意見: 四、以下空白
限2018-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9
(2018-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4月1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7-030004
事由:一、依規定出示證件 二、今日稽查為復查前次管理辦法缺失改善情形,(發文日期:107年1月31日),現場未完成改善,仍有缺失8點,依環保署缺失計點處理原則,倘輕微缺失屆期未改善或未完成改善,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告發,本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三、陳述意見:配合改善
限2018-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6
(2018-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4月10日前改善完成 限改日期:107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30001
事由:一、依規定出示證件 二、今日稽查為復查前次管理辦法缺失改善情形,(發文日期:107年1月31日),現場未完成改善,仍有缺失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三、陳述意見:1.因前日連續下雨至土壤表層含水量過高,於車行動鋪設延後,已違規範要求。 2.部分裸露地因非本工程之廠商停放車輛,無法鋪設防塵網。
限2018-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2
(2017-11-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7-010002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3B68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工地出入口,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11
(2017-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4日。請於限改日期前,向本局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局將派員至現場複查,如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2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20003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B84008-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限2017-1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0
(2017-09-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11月2日前改善完成 限改日期:106年11月0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6-100009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1Z022-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7-11-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18
(2017-09-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8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2009-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17
(2017-09-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6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A001-1),現場工地內工地周界、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8-3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10月2日前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90005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A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07
(2017-08-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90001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Z029-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1
(2017-07-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80002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2009-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7
(2017-07-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80001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A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4
(2017-05-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文號:41-106-080060
事由:放任空地雜草叢生超過50公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9
(2017-05-3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60002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L84003-1),現場工地內工地周界及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8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5
(2017-05-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5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3B68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3
(2017-05-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4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2B88005-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2
(2017-04-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5月8日前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1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L14011-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4
(2017-03-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前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40003
事由: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3B68001-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7
(2017-02-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30001
事由:該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2B88005-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及裸露地表,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9條之規定。
限2017-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0
(2016-12-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10002
事由:該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3B68002-1),現場工地內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之規定。
限2016-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01
(2016-1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5-12001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14
(2016-10-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11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110001
限2016-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18
(2016-07-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8月3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8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80002
限2016-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05
(2016-07-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80001
限2016-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6
(2015-12-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1月1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10001
限2016-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6
(2015-12-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1月1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10002
限2016-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0
(2015-1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16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4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120005
限2015-1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0
(2015-1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15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4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120006
限2015-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0
(2015-1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15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4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120008
限2015-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0
(2015-1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16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4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120009
限2015-1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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