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97160544
管制編號: B23A9944
事業名稱: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漢翔路一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5-1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1-15
(2021-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34-113-010002
事由:案係依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運作場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廠區)於1**年1月19日至1**年11月22日運作硫**(列管編號03*-05)10~20w/w%重量*公斤及鉻**(列管編號0**-22)5~20w/w%重量***.236公斤暨**化鉻、鄰苯***、重鉻**、鎘、二異氰***、鉻**等8種毒化物(計**筆運送表單),未於運作前加入全國性聯防組織,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管理法第第3*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4
(2022-02-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13-010001
事由:**公司於11*年*月15至112年*月30日持有毒化物****(列管編號05*-0*)65-70w/w%重量達500公斤以上計3**筆,已超過「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理事項」附表1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理濃度與分級運作量一覽表重鉻酸鈉,列管編號05*序號0*分級運作量(500公斤),未向本局申請登記文件擅自運作,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
限2023-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03
(2022-10-2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30092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6
(2019-05-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90013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一廠區)領有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7)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39-00號),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一廠區)執行稽查作業,查獲 M07製程操作中,A703觸媒洗滌塔洗滌液流率讀值為1,500L/min(許可核定2,000~6,000 L/min)其操作參數逾許可核定10%容許差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限2019-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6
(2019-05-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90014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一廠區)領有金屬化學浸蝕加工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47-00號),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一廠區)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 (一) M02製程操作中,現場噴砂作業區,計有噴砂機3台,未登載於許可流程中。 (二) A204洗滌塔無法正常顯示洗滌液流率讀值。
限2019-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5
(2015-09-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30005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臺中市沙鹿區公館段398之2地號 等67筆土地施作#23棚廠及#15A廠房新建工程案(#15A廠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兩不同廠房工程,#23棚廠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本局104年3月10日中市環水字第10400203371號函同意在案。另#15A廠房亦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3
(2013-05-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070017

訴願人撤回
不須改善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25
(2012-12-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2年3月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1007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05
(2011-05-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07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