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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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3-05-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3-030001 事由:112年*月*日貴公司從日本輸入貨品名稱:***淨重192公斤,其內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列管編號序號***-01)**w/w%,並於同年月5日販賣****股份有限公司**廠(運作場所管制編號:**),惟未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擅自運作,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59條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否 |
限2023-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