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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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2023-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42-112-010002 事由:案經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送民眾檢舉貴公司於博客來網站廣告販賣「日本Varsan長效防蚊噴霧(可噴肌膚)220ml(派卡瑞丁)+50ml(派卡瑞丁)」商品,貴公司販賣取得許可證之一般環境用藥,但廣告內容涉及「安心使用」字眼,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暨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否 |
限2023-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