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673986
管制編號: B2402406
事業名稱: 廣達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路二○號
所在工業區: 台中工業區第二期
產業類型: 預拌混凝土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8-0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2-22
(2022-07-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120029
事由:本局於111年7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責人員查核作業,查貴公司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60-03號),依規定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一名,查核時發現蔡OO先生確於貴公司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且同時兼任貴公司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8
(2020-1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壓差計更換管線後即恢復正常,認定已改善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0-010038
事由:貴公司混凝土拌合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60-03號),查核時一槽車輸送水泥至污染源設備貯料倉(E019),其後端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7)壓差值顯示低於0mmH2O(許可證核定範圍50~150mmH2O),即無法辨識(A007)實際壓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3
(2020-11-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已完成補件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0-010025
事由:貴公司(石岡廠)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屬臺中市政府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規定應每年執行管道(P001、P002)及周界(A000)粒狀污染物定期檢測及申報,本局109年11月9日派員前往查核時發現,貴公司(石岡廠)管道(P001)及周界(A000)107年10月26日之定期檢測報告內容經本局於107年11月27日通知補正,周界(A000)108年10月31日之定期檢測報告經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通知補正,惟截至查核當日皆未完成補件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31
(2020-12-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120590
事由:車輛於行駛過程中無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致使泥沙洩漏污染道路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2
(2019-10-3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02
事由:貴公司進出料車輛未妥善清理致使車輛進出夾帶泥沙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6
(2018-01-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20012
事由:貴公司從預拌混凝土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月16日執行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於106年9月6日接收1筆煤灰進行再利用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廢清法)相關規定情事: 未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清除、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6
(2018-01-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7-020013
事由:再利用前,未先與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違反廢清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限2018-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22
(2016-08-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期該公司於105年11月2日前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恢復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1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28
限2016-11-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3-17
(2009-02-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098-030010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27
(2008-11-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097-11014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