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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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2021-03-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二、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整。
限改日期:110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0-040003 事由:貴公司台中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86-01號),現場核對防制設備之操作流程及參數,發現洗滌塔(編號A001)之pH操作值未符合許可證核可之10%容許誤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21-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