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B24C5337
事業名稱: 翔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十八路一七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印刷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1-15
(2023-08-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限改日期:113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10031
事由:查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8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作業,督察時確認其111年申報油墨總實際用量為6.393公噸,屬公告第4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公告條件: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者),惟貴公司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24-01-10前改善
待改善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2
(2023-07-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2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刷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即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2年5月5日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保七三大三中隊人員於臺南市安定區安定段2461地號執行督察,112年7月25日至貴公司督察,印刷業為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產出包含廢溶劑(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在內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24-01-05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2
(2023-07-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12-120007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刷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即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2年5月5日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保七三大三中隊人員於臺南市安定區安定段2461地號執行督察112年7月25日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產出廢塑膠膜、廢油墨等事業廢棄物,惟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限2024-01-05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2
(2023-07-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2-120008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刷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即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2年5月5日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保七三大三中隊人員於臺南市安定區安定段2461地號執行督察112年7月25日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110年期間委託元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廢塑膠混合物,惟未簽訂清除書面契約,亦未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