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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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2015-05-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8-030021 事由:1.貴協會於本市北屯區仁和段1451-2地號等10筆土地施作「財團法人台灣省基督教瑪禮遜協會宿舍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協會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3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04 (2017-10-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30002 事由:貴協會所屬「106林建字第00355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9 (2018-11-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10017 事由:貴單位主辦「財團法人台灣省基督教瑪禮遜協會-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H103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發現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記點共計18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
否 |
限2019-01-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14 (2018-07-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7-080004 事由:貴單位主辦「財團法人台灣省基督教瑪禮遜協會-新建工程」(管制編號: F106FH1032-1 ),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積塵厚),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四)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外牆完全覆蓋,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18-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