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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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5-04-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40069 事由:查獲貴商號現場使用擴音設備從事卡拉OK唱歌,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三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除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外,不得使用卡拉OK。」之規定。本案違規部分:現場立即停止使用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